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机房资〔2017〕3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深入落实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制,简化提取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职工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含自住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并提供购房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信息。全款购买的,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购买的,不再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取消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顺序限制

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对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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