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河湖〔2020〕177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关系到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河湖“清四乱”工作中,一些地方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今年汛期,新闻媒体对一些违法违规涉河建设项目也有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