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综通资质〔2020〕36号
华东、华中、南方能源监管局,浙江能源监管办: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改革先行先试地区有关工作的推进,为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创新许可管理方式,提高许可审批效率,现就上海市、湖北省、浙江省、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做好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相关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围绕“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