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的复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8-06-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发改经体〔2018〕892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西藏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藏政函〔2018〕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西藏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附后。请自治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制定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改革实施。请自治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分工协作,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用电企业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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