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局令第62号)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局令第62号)
发布日期:2011-06-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二号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三条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四条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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