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文资〔2013〕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为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财政部

2013年5月7日

附件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
继续阅读(剩余:92.8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7570720230212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