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文资〔2013〕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为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财政部
2013年5月7日
附件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