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办发〔2024〕122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现予印发。请各公司按照指引内容完善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发至金融监管分局与地方法人保险业金融机构)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
——未上市企业股权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保险资金运用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资金安全,依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