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公布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钨相关物项
(一)1C117.d。钨相关材料:
1。仲钨酸铵(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1801000);
2。氧化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5901200、2825901910、2825901920);
3。非1C226项下管制的碳化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9902000)。
(二)1C117.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