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6号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一)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沟、暗沟、隧道、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