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反执二规〔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已经2025年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和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2月19日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基准。
第二条本基准所称的违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