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能发新能[201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含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以下同)投资经营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支持可再生能源相关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现就有关政策落实的要求和支持措施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切实保障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一)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对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建设规模内,经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列入年度实施方案,且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及产业投资环境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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