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管资〔2018〕231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促进废旧家具类资产处置工作规范高效、循环利用、安全环保,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管资〔2009〕168号),开展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开展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工作,使废旧家具再次作为资源进行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是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避免环境污染隐患;也是资产处置方式的创新,完善了资产处置机制,为各部门开拓了新的资产处置渠道,解决当前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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