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现公布修订后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1995年第20号令)同时废止。
科技部 部长万钢
保密局 局长田静
2015年11月16日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安全,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是指科学技术规划、计划、项目及成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