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