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12-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1年12月12日商务部令第5号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实行全国联网备案。符合《条例》规定的特许人,依据本办法规定通过商务部设立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第四条商务 ……
继续阅读(剩余:83.7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151620230512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