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10-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2年11月12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35号公布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对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敏感物项和技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所附清单中的物项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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