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发布日期:2013-08-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2年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 ……
继续阅读(剩余:98.1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355420230512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