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
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2-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科技部对单独制定的以及牵头会同其他部门制定的规章和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2部规章(附件1)予以废止,对《关于科学事业费管理的暂行规定》等128份政策性文件(附件2)予以废止。

附件:

1.科技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科技部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附件1

科技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科委

发文时间:1994年10月26日

文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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