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3-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9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3月22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李小鹏

2017年3月3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5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九条第二款第(八)项、第(九)项、第(十六)项;将“(十)普通值班机工”修改为“(八)值班机工”,将“(十一)普通值班水手”修改为“(九)值班水手”。

二、在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后增加:“(十一)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十二)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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