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6-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5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军

2021年6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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