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4-10-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07号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已经2014年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

主席肖钢

2014年10月15日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上市公司退市是指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一方面,上市公司基于实现发展战略、维护合理估值、稳定控制权以及成本效益法则等方面的考虑,认为不再需要继续维持上市地位,或者继续维持上市地位不再有利于公司发展,可以主动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终止交易。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为维护公开交易股票的总体质量与市场信心,依照规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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