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联〔20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式新闻出版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结项、验收等工作,保证资助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
2010年5月28日
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族文字是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外我国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和文字。
第三条资助项目是指专项资金资助的,对丰富民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