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8-05-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8年5月2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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