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修订)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修订)
发布日期:2013-09-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7号发布根据2013年9月2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估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估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三条保险公估机构应当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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