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55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优化诚信的市场环境,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
2013年12月27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管,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