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的通
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卫食品发〔201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和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政务信息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卫生计生委

2013年10月15日

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工作,根据《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请新食品原料行政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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