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
发布日期:2013-08-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交安监发〔2013〕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已经第9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3年8月6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工作,有效减少、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事项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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