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关于印发《防雷工程专业
资质认定细则》的通知
气发〔2013〕68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细则》已经中国气象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气象局
2013年8月2日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工作,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申请、初审、评审、延续和变更等事项。
第三条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分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