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2-09-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26号

现公布《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

2012年9月20日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了做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办法》中相关条款的执行问题

(一)《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五)项对开业所需人员、营业场所和设施作出了规定。在报送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时,可以先提交拟任董事长、拟任总经理和拟任督察长的任职申请材料以及拟任董事的申报材料,其他人员应当在现场检查之前到位;拟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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