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0-01-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0〕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防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二○一○年一月五日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
继续阅读(剩余:88.9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554320231018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