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山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日常审计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着力加强对省属企业的日常监督,增强审计监督的敏锐性、前瞻性和时效性,及时揭示、预警和促进防范化解省属企业、金融机构运营中的风险隐患。
《办法》确定了日常审计监督的5项内容、8种方式,以及加强监督结果的反馈运用等。日常审计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及重大任务完成情况,重大事项的决定、执行和绩效情况等。日常审计监督主要采取企业定期报送资料和电子数据,省审计厅开展数据资料分析、调查了解、专项审计调查等方式。对发现重大事项、需投入较多审计资源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在履行审计项目审批程序后,可以组织实施专项审计调查或者审计。
《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