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规〔2024〕8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 …… 🔒